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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师范大学华夏分院“新星”球社社团章程
社员 第一条:凡热爱足球、篮球运动,志愿参加本社团,成为本社成员,并志愿在其中积极工作者,可经本人申请或由社团负责人推荐,经社团内部讨论批准,均可成为本社成员。 第二条:社团成员可享有以下权利: (1) 学习球类(包括足球,篮球等)理论知识,阅读了解球类文化知识。 (2) 参加社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,接受教导老师的培训。 (3) 自由地对社团建设与发展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见解。 (4) 监督社团社长及各部部长的工作情况,采取适当形式提出建议、批评,以及要求撤换不称职人员。 第三条:社团成员须履行以下义务: (1) 认真学习球类(包括足球,篮球等)理论知识,了解体育文化知识并积极实践。 (2) 自觉遵守本社章程,积极参加和配合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执行本社所做决议,尽力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。 (3) 按时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训练与比赛,如因故缺席须提前向各组负责人请假,如无故缺席累计达3次者,视为自动退社。 (4) 社员进体育馆训练时,保持馆内卫生,爱护各项运动器械,在训练场地内保管好各自物品,并注意球风及自己的言谈举止。 (5) 若对训练和比赛有所感想,可积极发表文章,踊跃向校刊及通讯社投稿。 (6) 积极为本社建设与发展提出宝贵合理意见或建议。 第四条:凡参加本社团后,由于某些原因(如能力不足,精力不够等)不愿继续成为本社成员者可由本人申请,经社团内部讨论批准可自愿退社。 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条:天津师范大学华夏分院新星球社设立秘书处、宣传部、组织部、外联部。各部部长选拔由各专业骨干担任。 第二条:聘请专业老师作为球社指导老师。 第三条:各部负责人严格按照本工作条例认真执行,负责好本部职能工作的计划制定及落实,并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,并定期上交工作计划及总结。 第四条:天津师范大学华夏分院新星球社组织结构: 名誉社长(1名)(聘请老师) 社长(1名) 副社长(2名) 下属:秘书处 宣传部 组织部 外联部 第五条:社长 (1) 负责本球社整体工作,主持日常工作事务。 (2) 主持制定各项,各阶段工作活动计划和工作会议。 (3) 检查监督各部工作情况,统筹全局。 第六条:副社长 (1) 协助社长完成各项工作,抓好各部工作并协助其工作的落实。 (2) 社长外出时,可由一名副社长代理社长职务,负责主持日常工作。 第七条:秘书处 (1) 负责球社的日常工作 (2) 负责档案管理。将各类文件,材料分类登记,存档。 (3) 负责财务管理。购置、保管好运动衣物,作好财务管理明确清晰、公正公开。定期向社员与社团联合会公开帐目。 (4) 收集各部工作计划及总结,作好大型活动总结记录,召集各部草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,作好训练的考勤记录。 第八条:宣传部 (1) 主要负责对内、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。 (2) 联络各专业负责人通知会议、训练、比赛时间 (3) 为球社各项活动设计宣传海报,印发宣传材料,普及球类文化等 (4) 通过校刊、广播等宣传方式扩大社团影响。 第九条:组织部 (1) 负责本社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各项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。 (2) 适时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比赛日程,调协与各社团的关系。 (3) 作好人员安排,活动场面的设计,比赛场地的布置,维持训练比赛秩序,作好赛前赛后的服务工作。 第十条:外联部 (1) 负责校内校外球类信息的收集,整理工作。 (2) 沟通本球社与各院校的联系与合作。加强联系,作好球社的通讯工作。 (3) 邀请、联系各院校进行比赛,进行交流与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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